一、学院设立专门征兵入伍专项经费,用于各系部开展征兵工作;对各系部实行任务指标奖励措施,对完成任务的系部、辅导员给予表彰;将完成任务指标情况列入年终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未完成指标任务的系部,考核不得评为 “优秀”,各系部党政负责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二、对从云南省内(学校或生源地)应征报名并经国家兵役机关正式批准入伍服兵役的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学院一次性奖励5000.00元/人,(不含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未能通过新兵检疫复查、中途退兵学生除外)。
三、所有应征入伍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学费补偿、助学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优惠政策,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00元
四、符合应征入伍条件,且主动参加应征入伍体检的在校学生,在本学期期末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分加上3分;服兵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嘉奖的加5分,荣立“三等功”加8分,荣立“二等功”加10分,荣立“一等功”加15分。
五、退役复学学生返校后,优先考虑推优入党、勤工助学、评优评先等;各系部统一安排实习时,可优先选择实习点;优先推荐就业。
六、退役复学学生,在毕业时,学院结合学生的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计划,根据学生的就业意愿,重点、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七、针对退役复学学生有意愿创业的,学院实践育人创新创业部门给予有别于普通学生的创业政策引导、创业项目指导,提供校内众创空间场地支持等资源。
八、退役复学学生,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本人自愿申请转专业的,经学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直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九、退役复学学生,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与军事理论课等课程,并直接获得相应学分。
十、退役复学学生完成学业毕业时,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毕业生参军入伍的,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有违纪违规等情况除外)。
十一、以上政策主要针对我院云南省内入伍男生,不含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和往届毕业生。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