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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科认真做好收费年审工作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02日 来源: 阅读:1849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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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科认真做好收费年审工作

       近日,我校财务科接到省物价局的通知:“虽现行国家已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但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各收费单位仍然需在每年5月20日前通过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填报前一年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审验”。根据通知要求,我校财务人员认真完成收费年审工作。

       一、积极做好收费清查工作 
       1、按照规定使用《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单位执行)》,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鉴定费等,无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和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为。

       2、对校内服务性项目的收费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清理,做到不该收的坚决不收。

       3、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单位执行)》、《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所有收费项目均领购和使用由省财政厅监制的正规票据,并对收费票据的购入、领用和核销实行严格管理,没有“白条收费”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同时,学校财务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对学校取得的收费收入,做到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二、认真完成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收费情况的填报

按照省物价局要求,对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等收费情况分别进行填报,认真完成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收费情况填报。

       三、认真完成收费年检工作

       按照省物价局要求,在网上数据填报后3天内完成纸质收费情况的报送。我校财务人员认真完成网上数据填报后,及时将报表打印出来按要求报送,并通过省物价局收费处人员检查无误后得到认可,顺利通过2015年收费年检。

       通过此次收费年检工作,我校能及时进行自我清查,时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收费政策,坚持按照国家物价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校内所有收费项目做到先报批备案,后收费。进一步规范的学校收费流程,做好清费治乱减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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