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科认真做好财政票据年检工作
近日,我校财务人员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云财非税〔2016〕2号)的文件要求,对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票据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情况报告并填写了《2015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登记表》。
一、我校财政票据包括
(一)《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单位执行)
上年结存数量84套,当年领购900套,使用了756套,结存数量228套,2015年收入金额已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二)《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微机)
上年结存数量375套,当年未领购,使用97套,结存数量278套。
(三)《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银行代收)
上年结存数量10套,当年未领购,使用3套,结存数量7套,收入已全部缴入国库。
二、财政票据年检情况
1、我校已按规定办理了《财政票据购领证》,实际领购的财政票据种类及数量与《财政票据购领证》记录相符。
2、有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
3、票据使用记录齐全,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一致。
4、我校不存在混用、串用、代开财政票据的行为。
5、我校不存在丢失财政票据现象。
6、取得的非税收入已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通过此次财政票据年检自查工作,我校能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学校财务监督。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管理台账,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票据使用情况。财政票据使用完毕,能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按顺序清理财政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