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未在线监控设备修复服务项目
2. 采购方式:比选
3. 最高限价:70000元
二、采购需求
采购类型:服务
采购名称: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未在线监控设备修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注:供应商需在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学院现场对未在线监控设备进行全面勘探,并根据学校要求明确修复方案。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 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四、技术要求
1. 确保恢复后的光纤链路传输速率、带宽等性能指标符合摄像头正常工作需求。光纤链路连接牢固,接头制作规范,衰减率符合行业标准。
2. 网络链路恢复后,需进行全面的网络连通性测试,包括但不限于与学校现有网络管理平台的兼容性测试,确保摄像头数据能够准确无误地传输至指定监控中心或存储设备。
3. 恢复后的摄像头应能够实现正常图像采集功能,画面清晰、色彩还原准确,水平视场角、垂直视场角等参数符合设备规格要求。
五、商务要求
1. 投标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检测、维修、配件更换、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所有掉线摄像头的网络链路及供电故障恢复工作,并确保全校所有接入摄像头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六、售后服务
修复完成后,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一年的7×24小时故障维护。在售后维护期间,如因修复质量问题导致设备再次出现故障,供应商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七、评选方法
在符合各项要求的情况下,按照综合评分法选择供应商。评分标准如下:
八、响应文件提交
1. 报价单位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密封的报价函(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或邮寄递交我校,逾期或不符合条件者视为无效。
2. 报价函应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技术方案(包括修复方案、时间安排、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
(5)商务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计划、售后服务方案等);
(6)报价表(含税全包价)。
九、评选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天内我校将组成评价小组对有效报价函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通过学校官网及时发布。
十、有关约定和要求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废处理:
1. 报价单位未盖公章或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的。
2. 报价函字迹模糊不清的(包含报价函附件)。
3. 不按要求报价,报价金额、计量单位谬误或提供两个以上报价的。
4. 报价函信封不密封和不盖骑缝章的。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71-6591925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万峰街1909号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