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和云南省发布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云南省职业教育提质效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职教新政要求,推动学校“十四五”规划的高质量发展,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经济信息系信息安全应用技术、网络舆情监测两个专业开展校企合作专业共建。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信息安全应用技术、网络舆情监测校企专业共建项目。
(二)项目地址
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三)建设内容:
1.共建专业:信息安全应用技术、网络舆情监测。
2. 共建期限:2024年9月至2029年8月,共三届五年。
3. 共建专业招生计划:2024 级130人;2025 级220人;2026 级 300 人。
4. 共建费用(校企合作联合培养费):不超过6000元/生*年(校方按实际在校生人数核算拨付)。
三、合作方资格要求
合作方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信用等级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师资,主要师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行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与企业签有劳动合同关系、缴纳社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学生日常管理能力。
信誉要求:未被处以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国家和行业禁止性准入资格条件及其他国家主管部门规定准则外的条件。
四、专业共建内容及具体要求(需在比选文件中逐项表述)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在遵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以共建企业为主,制定出共建专业完整的制度体系(在比选文件中需列明拟制定的主要制度类型及名称)。
(二)助力共建专业招生宣传
共建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及宣传网络,将共建专业的优势、特色宣传出去,确保相应的招生计划报到率(在比选文件中需提出能保证的招生计划报到率)。
(三)共建高质量人才培养方案
共建企业以行业岗位为导向、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通过行业调研,归纳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成长规律,构建服务本地产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在比选文件中需列明人培及课标建设进度)。
(四)“岗、课、赛、证 ”
共建企业依据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融入“岗、课、赛、证 ”,并依据自己的教学和产教融合能力对合作专业提出相应的“岗、课、赛、证 ”产出指标。
(五)建设校内共建专业实训中心
根据三届五年的合作期限以及650人左右的办学规模,共建企业相应提出校内专业实训中心建设预算总额、建设时间安排、软硬件标准等。
(六)校企共培高水平“双师”团队
按云南省教育厅制定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合作期内共建企业为我校专业教师制定高水平“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办法、培养数量等(在比选文件中按年度提出相应的实施计划及产出指标)。
(七)落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
合作期内共建企业为每个专业建设不少于一个现代学徒制示范班级(在比选文件中需明确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不少于合作期内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
(八)保障专业内涵建设成果产出
合作期内共建专业根据自己的教科研能力,按年度提出自己的专业内涵建设成果产出指标。
(九)专业教学、学生管理
共建企业在比选文件中需明确派驻现场管理团队架构及人数;企业讲师教学胜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团队成员与共建企业的关系证明。
(十)实习、就业
在比选文件中共建企业需明确罗列其自有产业状况及后端产业资源;需明确提出共建专业按专业大类的对口实习率;毕业当年8月31日之前毕业生去向落实率。
五、比选文件要求
(一)比选文件须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函(按附件格式)。
2.比选单位响应比选公告的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比选文件的编制及密封要求
1.比选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书写或打印。
2.全套比选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比选单位的公章;
3.比选文件需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封袋上应正确标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企业全称等。所有比选文件装入封袋后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盖章。
(三)无效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未按要求予以密封的。
2.比选文件不完整,盖章签字不齐全的。
3.比选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比选方资格条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
5.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比选情形。
六、公告及比选文件提交
1.比选公告发出7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6月13日至6月21日,比选方将比选文件按要求送达至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与对外发展处。(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呈贡校区诵弦楼5楼512室)
2.未按要求提供比选文件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联系人:张勤 联系电话:0871-65919710
七、项目评分办法
(一)评审方法、原则、程序、评审标准
评审方法、原则、程序、评审标准 | 一、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比选方。 2.坚持项目合作需求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选。 3.对所有比选方的评定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反对不正当竞争,比选方不得相互串通进行报价,如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验证:比选方在评审小组决定验证时,提供原件查验。现场未提供原件的或提供的不符合的,均视为未提供。 6.进行信用记录的审查,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等政府部门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比选方作无效响应处理。 7.每个比选方最终得分以各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计算。 8.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原则,最终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9.评审结束后,各比选方的得分按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合作方。 三、评审程序: 1.比选方代表检查比选文件密封情况后,评选专家当众启封比选文件,对比选文件资料进行现场审查 (资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比选资格)。 2.比选方现场补充陈述及答疑(陈述方式比选方自定,陈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评审专家分别在《评分表》上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4.统分员根据《评分表》填写《比选结果报告表》,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最高者为推荐成交合作方。 5.《比选结果报告表》经统分员及现场监督员签字后,由评审专家组成员签字确认。 四、成交标准: 1.评审会议现场的各项承诺构成比选文件的一部分。 2.服务、技术能最大满足比选公告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比选方将作为推荐成交合作方。 3.若得分相同,评审专家组综合考虑成果产出指标与比选报价,进行二次评分。 4.评审专家组签署评审报告确定最终排序。 5.根据评审结果,上报学校确定最终成交方后在学校官网进行结果公告。 |
(二)评审内容及分值设置一览表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推荐成交合作方,满分为100分。对未成为成交合作方事宜不作解释。(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1)
八、合同签订
学校将比选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后,向选中单位送达成交通知书。
在送达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学校和选中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方案及选中单位的比选文件协商签订书面合同。
附件:1.评分标准表
2.报价函
3.比选文件签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