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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校地合作,助力乡村振兴——我校与石林县教育体育局、石林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合作共建乡村振兴学院签约仪式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来源:原创 阅读:8365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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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云南省教育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和《云南省特殊教育“十四五”发展提升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促进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推动云南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与石林县教育体育局、石林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积极探索举办“高职院校+县级政府+县级职中”乡村振兴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合作签约仪式于5月6日在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举行,我校党委书记孙继先,党委委员、副校长李冠宏,党委委员、副校长李永芳,相关部门人员和石林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李贵平,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绍飞以及石林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党支部书记何劲松、校长李刚、办公室主任丁耘等出席签约仪式。

孙继先在致辞中表示我校于2023年在石林县教育体育局的支持下已经与石林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成功开展“3+2”五年制大专合作办学,在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再次合作举办乡村振兴学院是一件可喜可贺的大事,标志着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实质性动作,也标志着石林县职业教育发展的更高水平。学校将坚持与石林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友好合作,将学校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新理念、新模式应用到乡村振兴学院发展建设上,共同促进乡村振兴学院高质量发展。

李贵平在致辞中表示这次合作的核心目标是整合三方的优势资源,紧密联动,进一步强化校地合作,打通地方与高校之间的信息、人才、资源循环,竭力构建校地合作新模式,探索产学研用协同发展新可能,为乡村振兴战略注入青春动能。希望能充分发挥高职院校的知识、教育、人才等方面优势,将高校职能与服务乡村振兴充分融合,全力推动了服务乡村振兴与学校发展“同频共振”。

李刚在签约仪式上表示石林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会严格按照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好乡村振兴学院办学标准,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办好乡村振兴学院。

在与会领导的见证下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副校长李冠宏代表学校与石林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李贵平、石林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校长李刚签订乡村振兴学院合作办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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