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部门:
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安全有序的节日氛围,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现就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有关要求提醒通知如下。
1、 严明纪律要求,筑牢思想防线
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自觉做清明时节的“清廉人”,带头做文明祭扫的“践行者”,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抵制歪风陋习,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个人祭扫相关费用;严禁接受或组织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春游、宴请、娱乐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亲属婚丧喜庆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各类财物;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酒后上岗,确保值班值守通讯畅通、应急处置到位;严禁酒驾醉驾、参与赌博等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严禁在林区、墓区等重点区域违规野外用火、焚烧祭品,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严禁未经审批私自出省、出国(境)。
2、 强化责任落实,发挥示范作用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通过专题会议、廉政谈话等方式抓实对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节前要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用好《2026年清明节纪律教育汇编资料》,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重点人、重点事开展提醒谈话。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 “四风”问题,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纠“四风”树新风相结合,增强敏锐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绩观错位、违反学校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要求问题的举报,并积极处理和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0871-65919307
中共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