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审计厅于2022年3月23日至4月21日对学校进行财务管理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根据审计厅反馈的问题和工作要求,学校高度重视,聚焦突出问题,着眼标本兼治,整改立制并举,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彻底落实到位。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要求
(一)聚焦问题、深查彻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自查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查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也深挖潜在性、沉淀性问题,扎扎实实把点对点问题整改到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注重可能出现问题和风险点的防范。
(二)以上率下、各负其责。全面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院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做到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互相扯皮,真反思、真整改。
(三)立行立改、长效坚持。对发现的问题,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又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着力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履行好、执行好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效不反弹,问题不反复,确实有效促进发展行稳致远。
二、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我校存在7个问题,涉及应缴未缴财政结余资金、未及时将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校舍结转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足额提取高校贫困生专项助困经费、未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未按规定保存归档电子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缺失、未办理原云南省华夏中等专业学校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权人变更,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针对应缴未缴财政结余资金的问题,我校已于2022年9月5日和8月12日上缴省级财政。
(二)针对未及时将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校舍结转固定资产的问题,我校已于2022年6月31日按照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
(三)针对未按规定足额提取高校贫困生专项助困经费的问题,我校在规范足额提取、使用学生资助经费的前提下,对少提的经费进行补充提取。2022年已经发放了部分补提资金,剩余的助困经费学校已制定发放方案和计划于2023年发放完成。
(四)针对未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的问题,我校按整改要求制定了《学生食堂价格平抑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并完成平抑基金的计提工作。
(五)针对未按规定保存归档电子会计凭证的问题,我校已于2022年1月1日起建立电子发票档案。
(六)针对会计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缺失的问题,我校在审计过程中已联系项目负责人开具收据并补入原始凭证中。
(七)针对未办理原云南省中等专业学校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权人变更的问题,我校已于2022年7月5日完成原云南省华夏中等专业学校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权人变更,并换发不动产权证书。
三、下一步工作
(一)学校将进一步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加强风险防范。
(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学校治理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