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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24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来源:原创 阅读:2489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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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24年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职业教育提质效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4〕22号)要求,规范学校中职与高职专业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修订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4年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院系(部)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 号)、《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 年修订)》、《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及《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标准引领,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规范课程设置、合理安排学时、强化实践环节、严格毕业要求、促进书证融通,完成人培方案制定(修订)备案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各系组织各专业教研室依据《意见》精神,组织行业企业专 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专业建 

设委员会,共同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请各系 认真组织各专业教研室严格按照《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模板(2024)》(附件1)《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模板(2024)(听障)》(附件2)《中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模板(2024)》(附件3)《中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模板(2024)(听障)》(附件4)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按照专业发展凝练专业发展特色。 

参考资料:

1、《2017行业分类大典》附件5

2、《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附件6

3、《2022职业分类大典》附件7

4、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网 址 : 

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2017_zt06/)

(二)人才培养方案审定 

1、专业审定 

工作要求:各教研室组织行业企业、教研机构、校内外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等参加的论证会,对人培方案(含专 

业调研报告)内容进行论证,撰写会议纪要(含企业、专家论证结论)。 责任人:各系专业教研室主任 

2、系部复审 

工作要求:系部对所属专业提交的人才培养方案(含专业调研报告)及论证会材料内容进行复审,经系部党政联席会审议后,由系部汇总最终复审通过后的人培方案会议纪要提交教务处王立宇老师处时间期限:2024年7月29日(星期10:00前完成 。责任人:各系主要负责人 

3、形式审查 

工作要求:教务处对各系提交的人才培养方案格式、完整度进行形式审查,并及时向系部反馈复审意见。各系依据反馈的复 

审意见及时进行修订。 

时间期限:2024730日(星期)18:00前完成 

责任人:教务处负责人

4、学校审核

教务处向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提交经教务处形式审查过后的人培进行审议。

5、公示 

教学指导委员会最终审定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将提交学校党组织会议审定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修订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动员全院师生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3.严格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修订任务。

各院系(部)接此通知后,积极响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2024年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附件:1.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模板(2024)

      2.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模板(2024)(听障)

      3.中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模板(2024)

      4.中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模板(2024)(听障)

      5.2017行业分类大典

      6.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7.2022职业分类大典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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