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党支部、处室、系(部):
202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弛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学院纪委结合工作实际,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节前教育
各级党组织、处室、系(部)要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夯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以“节点”为“考点”,扛起抓纪律抓作风的政治责任。部门负责人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通过谈话提醒、专题会议、主题学习等方式做好各域工作人员节前纪律作风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元旦、春节纪律教育汇编资料》,督促广大教职工增强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干干净净过节。
二、严守纪律要求
元旦、春节期间,学院各党支部、处室、系(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疫情防控、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努力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
2.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参与各种聚餐、宴请、酒会,违规使用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
4.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7.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8.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9.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以及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
10.严禁违反学院驻勤值班管理和其他有关规定。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党支部、处室、系(部)要对照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自查重点,扎实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坚决纠治思想懈怠、责任不落实和推进工作走形式等问题,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请各部门分别在2022年1月6日前及寒假收假的第一个工作日将《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自检自查表》(附件1),交至诵弦楼404纪检处办公室,上述材料需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院纪委将坚持政风肃纪反腐一起抓,紧盯元旦、春节纪律要求,重点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整治节日“四风”和腐败问题等,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治各类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坚决严肃惩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节日期间,学院纪委接受群众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院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要求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的举报,并积极处理和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0871-65919307
电子邮箱:tzy.jwbgs@foxmail.com
中共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